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企業實習計畫的荒謬與弔詭

苦勞網特約記者
pzs

行 政院自四月份起,推出「大專生企業職場實習計畫」,預計投入新台幣120億元,

讓3萬5千名近三年的大專畢業生,到企業實習一年。這個方案推出後,各界批 評不斷,

青年勞動九五聯盟更是砲火猛烈。然而,勞委會主委王如玄曾於接受媒體訪問時表示,

政府舉債讓大專畢業生有工作,有收入後可納稅回國庫,這是背後的 政策邏輯。

姑且先不論政策邏輯是否合理,我們先來檢驗這個政策執行下造成的種種問題。

「大專生企業職場實習計畫」,預計將補助企業每一個實習名額每個月2萬6千元,補助一年。

而扣除勞建保支出後,每個實習生可實領2萬2千元。這個薪 資是否合理?

根據勞委會2008年12月30日公布的統計,該年度大學學歷畢業生第一份工作,

平均起薪是2萬6千元。專科畢業生則為2萬3千元。

而教育部 於今年5月14日所公布的96年度畢業大學生流向調查中,畢業一年後,有工作的畢業生中,僅有3成6的人月薪低於2萬5千元。

而「試用期」與「企業實習」,在其背後都有同樣的邏輯。藉由劃分「正式僱用」與「非正式僱用」,

企業可以公然地在薪資、福利方面給予差別待遇,甚至 以「試用期」為名,任意資遣員工不願付資遣費(儘管違反《勞基法》)。

政府大規模地推動長達一年的實習計畫,不啻是承認上述差別對待的正當性,

恐怕將更加 助長企業使用「實習」與「試用期」的風氣,以節省其經營成本。

如此一來,勞工團體長期反對「試用期」的努力,也形同被打了一大巴掌。

未來如有企業宣稱其 「試用期」長達一、二年,大概也不奇怪。

企業實習計畫推動之初,青年勞動九五聯盟曾至教育部抗議,

表示收到許多企業解雇資深正職員工,申請實習名額;或是讓符合補助資格的新進員工強迫轉為 實習的投訴。

教育部也立即「從善如流」地增加「企業提出申請前三個月不能有裁員、資遣或放無薪假」的限制,

並規定企業通過實習補助後的一年內,不得無故資 遣員工,否則不予補助。

教育部的規定乍看之下立意良善,限制企業不能左手資遣員工,右手跟政府拿錢。

而這個規定也馬上收到了成效,申請實習補助的企業都不資遣了,他們現在 都讓員工「自願離職」。

5月19日,九五聯盟曾召開記者會,揭露名列實習補助行列的威務威合派遣公司,硬逼員工簽下「自願離職協議書」。

逼員工自願離職而 非資遣,一直是台灣企業常用的手段。

勞工因「自願離職」,不僅拿不到資遣費,甚至無法申請失業給付。如今教育部對於企業實習的規定,

不僅無法遏止企業的違 法惡行,更讓企業增加了行為誘因,未來一年內,類似的勞資糾紛恐將層出不窮。

從以上資料我們發現,行政院的企業實習計畫,所提供的薪資遠低於當前大專畢業生的平均起薪。

不僅給企業帶來示範效果,更直接地壓低了社會新鮮人的勞 動條件。在政府扮演推手的狀況下,

青年貧窮化的問題,不再是未來式,而是現在進行式。而其所謂言之成理的政策邏輯,

放到現實社會脈絡中,反而助長資方惡劣 行徑,對勞工的實質幫助相當有限。

以壓低勞動條件號稱幫助勞工是為荒謬,欲限制企業反而助長惡行則為弔詭。荒謬弔詭,

後患無窮。未來在細數馬政府與王主委的政績時,千萬別忘了給他們記上這麼一筆。

 

看到起薪的下降有位厲害的板友找到了這段影音:

文章原文節錄:

馬英九的廣告說大學生起薪26700,比八年前還要低...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有沒有陳水扁當八年,大學生起薪還有26700,
馬英九當兩年就只剩22k還要謝主榮恩的八卦啊?


 

騜的競選廣告...

看完不禁...........

影音文章出處:PTT GOSSIPING 20736 文章代碼:#1Bkowg_7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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